close

克里斯這一年中都在上保險課程讀書,想不到今年六月後開始打開電腦開始於部落格寫文章,發現去年起某壽險公司推出【自負額型】的實支實付醫療險。所謂的自負額條款,通常皆使用於財產保險契約中,克里斯第一次看到壽險公司結合自負額概念與健康保險的保險商品。

一、自負額之意義

自負額條款又稱「損失自負額條款」,簡稱為「自負額」(日本稱為「自付額」),係指在保險契約中載明,當保險事故發生時,被保險人依約定特定金額或百分比之損失金額,自行先行負擔之,其餘損失金額在保險金額額度內,再由保險人賠償之。對於被保險人「自」行「負」擔之損失金「額」,即稱為「自負額」。

理論上,在保險契約設定自負額,實是經濟單位兼採危險管理方法中之「危險轉嫁」與「危險自留」之兩種方法混合使用,由於自負額在危險管理理論上,有其顯著功能,其對整體社會資源維護有其卓越貢獻。職是之故,自負額已成為今日危險管理方法與保險經營上不可或缺之重要一環。

至於自負額條款之主要功用,茲分就保險人及被保險人兩方面扼要列示如下:

(一)對保險人而言

1、排除經常性之小額賠案,節省理賠人力與費用。

2、減少保險賠款支出,擴大巨災保障範圍。

3、免除小額賠案時間耗費,加速賠款支付速度。

4、提高再保自留限額,妥善釐訂再保計畫。

5、防止道德危險發生,排除不可保危險。

(二)對被保險人而言

1、鼓勵採行損失預防措施,降低損失頻率與幅度。

2、節省保險成本負擔,有助於財務預算控制。

3、改善損失經驗,提升被保險人與保險人和諧關係。

4、有效輔助被保險人危險管理之自己保險計畫。

5、加強被保險人之安全意識建立。

二、自負額的種類:

可分扣減式自負額、起賠式自負額、隱藏式自負額、比例分擔式自負額、累積限制式自負額等多達十餘種自負額條款

三、觀看此【自負額實支實付】醫療險的條款

(一)以下為該商品保障與其自負額相關附表

附表一:各項保險金限額表

單位:新臺幣(元)

項目

A型

B型

C型

D型

E型

每日病房費用保險金限額

3,000

3,000

3,000

3,000

3,000

醫院各項雜費及手術費

保險金限額

200,000

200,000

200,000

200,000

200,000

門診手術費用保險金限額

40,000

65,000

90,000

115,000

30,000

 

附表二:各項保險金自負額表

單位:新臺幣(元)

項目

A型

B型

C型

D型

E型

每日病房費用保險金自負額

500

1,000

1,500

2,000

1,000

醫院各項雜費及手術費

保險自負額

25,000

50,000

75,000

100,000

100,000

門診手術費用保險金自負額

25,000

50,000

75,000

100,000

15,000


(二)由附表觀之,以D型為例:

1.病房費用限額為3000元,其自負額為2000元,也就是

(1)狀況1:當消費者升等病房後自費2000元內(雙人房水準),由消費者自己負擔

(2)狀況2:當消費者升等病房後自費3000元,由消費者自己負擔2000元,保險公司支付1000元。

(3)狀況3:當消費者升等病房後自費4000元(單人房水準),由消費者自己負擔3000元,保險公司支付1000元。

2.住院手術及住院雜費部分,該商品式將住院雜費與手術限額合併為一金額(20萬),看似不錯但其自負額設定為10萬元...

也就是消費者損失10萬元內(手術+住院雜費)自己負擔.......

3.門診手術限額部分:限額11萬5000元,但自負額10萬,意思就是門診手術花費在10萬元內,消費者自己負擔

四、克里斯觀點

(一)自負額的意義是誘導消費者(被保險人)進行損害預防與抑減,也免於保險公司小額理賠的費用增加,但此商品設有高門檻的自負額以及天花板(限額)的結果,等於大部分的損失都由被保險人自型買單了,那是否已喪失保險保障被保險人的基本目的?

(二)財產保險設定的自負額通常為10~30%,而該商品以D型來說病房費用的自負額居然高達67%以上。而A型自負額最少,但保費最貴(60歲以上保費已高達9450元了)

(三)全民健保為消費者住院時的第一層保護,市售的實支實付醫療險是擔任消費者醫療保障的第二層保護角色,而此項【創新商品】,無疑是將第二層保護角色變為由消費者負擔,而保險公司退居為第三層保護角色,那.........幹嘛買保險作為風險移轉工具???

Chris  2018.06.18

 

arrow
arrow
    文章標籤
    自負額 實支實付醫療險
    全站熱搜

    克里斯的保險週記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