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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7年6月15日起,因應保險法修正,各有關保險用語將調整如下

原用詞

新用詞

殘廢

失能

死殘

死亡及失能

全殘

完全失能

腦中風後殘障

腦中風後障礙

殘障

機能障礙

殘缺

缺損

殘扶

失能扶助

殘疾

疾病失能

傷殘

傷害失能

失能

喪失工作能力

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,致不能辨識其行為或欠缺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者

受監護宣告尚未撤銷者


Chris 2018.06.1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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